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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招聘公告:中国政法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河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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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6 16:5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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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0人启事
● 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5名公告
●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93人公告(第一批)
● 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
●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诚聘海内外博士英才公告
● 河南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招收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0人启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招聘计划及相关规定,现就本校管理、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4.国内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为2021年取得,在读期间不得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不得缴纳社会保险,其中非北京市常驻户口国内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留学回国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回国不超过2年且未经派遣。
5.应聘人员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非本校教职工配偶、直系血亲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具体范围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岗位需求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3月5日之前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招聘网(zp.cupl.edu.cn)注册、填写简历并在“岗位分类”栏选择具体职位进行简历投递。
2.择优遴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及其他考察。
3.对拟聘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4.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王老师 010-58909112
闫老师 010-58909113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管理、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需求及招聘具体条件.xls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
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5名公告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3、博士毕业生年龄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nw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或岗位列表中公布的联系邮箱。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考核分为学院面试和学校审核两部分。
1、考核面试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3、学校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审核。
五、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1年12月1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七、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797199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609。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毕业研究生岗位列表.xls
2021年1月7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93人公告(第一批)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和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招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即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1月9日9:00-2021年7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9日9:00-2021年7月30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月9日9:00-2021年7月31日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月9日9:00-2021年7月31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4.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考核方式均为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面试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校报请省教育厅备案。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8260,联系人:吕老师、刁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师范大学
2021年1月8日
附件:岗位表.xlsx
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专职辅导员30名,其中男性15名(岗位代码:9001533)、女性15人名(岗位代码:9001534),均为事业编制。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获得于高水平大学。境外硕士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
3.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28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热爱学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乐于奉献,作风正派。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曾担任过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或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6.身心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截至2021年1月18日,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安徽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没有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
(三)资格验证。应聘者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到学校现场验证。“五证一书”:(1)身份证;(2)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证书;(3)学士和研究生学位证书;(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院系盖章)或聘书;(5)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6)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笔试、专业测试等环节组织。
1.笔试。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于考核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2.专业测试。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工作,由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形式进行,成绩各占50%。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时间为8分钟。试讲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能力等。试讲内容为思想政治课程(自选),时间为10分钟。
3.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心理健康测量。笔试结束后,所有人选在手机上现场进行心理健康测量。心理健康测量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七)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子女入学可享受附幼、附小、附中优质教育资源。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10018。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芮老师,电话:0553-591016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
2021年1月7日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诚聘海内外博士英才公告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兰州交通大学以优厚待遇诚聘海内外博士英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博士、博士后。
3.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层次
按照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人才层次认定,共分四个层次。
(二)人才待遇
1.享受一次性提供的安家费(税前)。其中,①类按25万执行,②类按20万执行,③类按15万执行,④类按5万元执行。
2.提供科研启动费,①类按10万执行,②类按8万执行,③类按5万执行,④类按2万执行。
3.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三)优惠待遇补充说明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按学校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享受岗贴。
3.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解决配偶工作。
4.全面保障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园入学问题,学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均为兰州市稀缺优质教育资源,解决人才为子女择校之忧。
5.学校地处安宁区中心,系兰州市打造“精致兰州、品质安宁” 重点区域,教育资源丰富,交通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生态宜居。
(四)人才成长环境
1.国外: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研修项目、兰州交通大学师资定点培养计划项目等。
2.国内:铁道学会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天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对口支援高校访学进修、兰州交通大学师资定点培养计划项目等。
3.甘肃省: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省级重点人才项目、甘肃省陇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甘肃省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等。
4.校内:天佑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天佑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天佑青年人才托举计划等。
三、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联系人
本年度计划招聘博士人才共60人,具体岗位及联系方式如下:(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信息表》,并将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或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mail.lzjt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同时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联系邮箱(岗位所属学院负责人邮箱),并请加QQ群749911031。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本人应聘信息表,代表性成果扫描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法,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第一批考核招聘拟安排在2021年3月下旬进行,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疫情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
5.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对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 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
7.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民安 王虎军
联系电话:0931-493875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电话:0931-4938419
网址:http://rsc.lzjtu.edu.cn/
邮箱:zhaopin@mail.lzjtu.cn
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兰州交通大学!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信息表.xlsx
河南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招收公告培养目标与方式
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到我校通过学习和工作,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为回原单位后发挥学术带头人或骨干作用打下基础。入校后,导师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国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课题研究为主,同时可以协助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其它工作。访问期限为1年(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
接受对象及条件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一般应是推荐学校作为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教师。
招收方式及录取
(一)申请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月26日。
(二)申请方式:
将申请材料(附件1-2)发送至相应邮箱,招收单位和导师信息请查阅人事处网站博士后流动站简介(网址:http://rsc.henu.edu.cn/bsh/bshgl/hndxbshldzjj.htm)。
(三)录取方式:学校将于2月底前统一发放录通知书,拟招收访问学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四)培养费用:人文社科1.2万元/年;理工科1.8万元/年;体、艺、播音主持、医学2.8万元/年;不再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考核与结业
访学期满,访问学者须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我校发给教育部印制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联系邮箱:hdszk@he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联系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
附件1:一般访问学者申请表(武汉中心制)
附件2: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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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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