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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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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 16:3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3、专业安排方法:
(1)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已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 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总分´100´60%+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十二、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
E-mail: xfdzj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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