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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1期】【校园快讯】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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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17:30,由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法律志愿者中心、陕西省普法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承办的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国际法研究中心报告厅成功举办。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孙昊亮教授、副院长马光明、西北政法大学教师代表郭升选教授、褚宸舸教授、张西安副教授及学生代表20余人参加会议。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马异文处长代表司法厅受邀与会并讲话。《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记者采访了本次研讨会。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马光明主持会议,并从四个方面对西北政法大学近年来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进行了介绍:第一,学校建立起完整的课程教学、实务训练、学位论文撰写三个互相衔接、互为支撑的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建立了高等学校与实务部门合作育人的交流平台。第二,利用“双千计划”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生导师。第三,建立了形式多样的研究生实务训练平台,形成了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实践课程、与导师共同参加实践调研的实践教学形式。第四,完善了实践教学相关规章制度,构建了研究生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和模式。

西北政法大学郭升选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褚宸舸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张西安副教授发以及三位学生代表做了主题发言。
郭升选教授首先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学之一“法律诊所”的优势和特点并提出未来完善的建议。他强调在实践课程纵深及宽度方面,校外导师可以相对固定化,使学生认识到实务导师的重要作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他从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两个方面谈了完善的建议,认为学校和相关部门应签订相对长远的人才培养协议,学校考核方式要实现动态多元。他指出法科实践教学活动中学生存在角色定位不明,今后学校应强化并促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定位,规划自己的职业。
褚宸舸教授主要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将课程和实训延伸至社会(公益)服务领域的做法。他认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塑造学生职业伦理、价值观,从而激发学生青春活力,实现其在社会服务中的价值。他强调应该建立社会法律志愿服务的平台,打破门户之见,问题导向,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教师率先垂范,做好对学生的引领和指导。西北政法大学在社会(公益)服务方面,2016年建立陕西省普法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设在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院专门成立法律志愿者中心,学校成立禁毒防艾社团。2017年上半年协会秘书处和团省委合作,设立“青春与法:青年普法行”的系列讲座,在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进行过多场讲座。他以自己指导的几个研究生成才、成长的例子,对教师如何引领研究生从事实务调研写作,帮助学生提高写作能力,谈了具体的心得和经验。
张西安副教授讲到,法律诊所实质上就是在行动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它本身契合研究生实践教学理念。他强调,从学校来讲,应从软件和硬件上建立一个和实践教学、专业技能培训相适应的体制。从学生的角度讲,强调学生要敢于吃苦,在掌握好基础理论的同时,要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本身和法律诊所的教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老师应做好案例筛选和相关指导工作。

学生代表2015级法硕张鑫同学分享了个人的体会和感想。他认为,实习过程本身就是对自己所学知识最好的一种检验,实习过程不是重在学习,而是重在掌握交流的能力。在实习过程他发现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存在偏差和欠缺。
学生代表2015级法硕吴青青同学讲到,实习过程中自己学到了很多理论和实践性的知识,但在在回答当事人问题时还是面临很多实践操作能力的困惑。
学生代表2016级法硕李强同学,实训项目不管是从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是从法律职业的导向而言都是非常必要的,今后会加强自己的实践能力。学生通过实训可以发现自己的兴趣、优势和欠缺,这对职业规划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与会的媒体进行了提问,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编辑薛应军询问:诊所学生有没具体参与办案?张西安副教授回答:法律诊所的特点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我们辅导的学生都要参与办案,我们会组成一个办案小组,这个小组可能是2-4个人,每个学生至少要参与一个案件的处理,所以必须是参与办案的。法制日报记者卢伟询问:参与法律援助的研究生是怎么选出来的,有什么样的标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怎么样?对此,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长马异文回答,选拔学生的具体应符合政治条件,在校期间不能受到任何处分,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健全的人格和心理素质。在三年以内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司法厅和学校有比较细致的招募标准,学生的积极性很高。
西部法制报社记者王雪峰询问:近年来学校在帮助农民工维权的方式、方法,案件办理效果以及学生参与热情的情况?对此,郭升选教授回答:研究生方面,民事法律诊所和陕西省农民工维权总站建立合作关系,使学生可以进行实践性活动,如接待当事人、真正地跟着律师出庭、接触案子。学校搞接待室,在媒体上打广告公布电话,就是想联系社会,让真实的案子走向我们学生跟前,不能搞模拟案例。每学期学生都会自我总结。学生也希望有更多的平台,有更多的实践机会,热情度都挺高。这次召开座谈会,就是想搭建更多的平台。
陕西日报记者张丹询问:学生们在投入实践前觉得自己理论功底深厚,一投入实践中就觉得束手无策,在学校能做出什么样的线上的辅导,让学生面对案件时能更条理。郭升选教授回答:我们法律诊所的教学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参与实践活动,二是每周会有一次集中的面授,就像上课一样。面授的内容和形式都是灵活的。面授的内容主要是老师的设计。课程主要是十七次,会针对法庭调查,开庭,询问进行辅导,也会针对学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教师还会进行课外间接辅导,指导前先进行小组讨论,各自表达自己的主张和理由,然后老师答疑。还会通过qq群进行上课,下发资料,实时互动。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长马异文和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孙昊亮教授做了总结发言。
马异文处长对西北政法大学的支持表示感谢。她详细介绍了选拔优秀研究生去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工作的情况。她还提出相关建议:继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高校的合作与沟通平台的建设。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援助诊所可以邀请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学习。
孙昊亮教授最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提出,实践教学要更深入的开展和进行。在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也要强调理论方面的升华。在实践当中,加强对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今后实践教学还需要总结凝练、提升和推广相关模式。

联系电话:褚宸舸,13629202829 chuchenge@163.com


稿件来源: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刘学涛、史凯强、王鹏、刘敏整理,褚宸舸教授修改审定
编辑:仵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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