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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资讯 |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模拟法庭审判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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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々爱ωǎ
时间:
2017-4-21 13:06
标题:
校园资讯 |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模拟法庭审判表演
文字编辑 | 学生通讯社2015级试用记者 张兆强
图片编辑 | 石若兰
庄严肃穆法庭记 声色并茂诉真情
——记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模拟法庭审判表演
2015年11月11日,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模拟法庭审判表演于我校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AJ33教室举行。本次表演由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办。莅临本次表演的嘉宾有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及职业律师宋志军老师,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赵汗青,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常务副主席刘亚欣、王正远,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新媒体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考试研究会、青年国际法学社、青年经济法学社和准律师协会等组织代表。
19时30分,表演正式开始。首先,主持人对案情进行了简要介绍:被告人于某对挣扎在疾病痛苦中的母亲实施了“安乐死”并在当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书记员强调法庭纪律后,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以及被告人先后入庭。被告人随后进行了陈述,公诉人对被告人发问。其后,法官传唤证人上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对证人进行了发问,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向法庭提交了证据。
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首先发表公诉意见称,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自首行为可使其减轻处罚。辩护人则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条件,而且“安乐死”是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处分权,符合人道和正义,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告人是无罪的。在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行合议。在休庭期间,法律援助中心的学生代表就“安乐死”、生命权等名词向大家普及了法律常识。合议庭后,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宋志军老师对本次表演进行了点评。他首先表扬了同学们精彩的表演,同时又指出同学们在质证环节中的不足,并强调,模拟审判要立足事实、切合实际。
21时20分,老师及主席团代表上台和演员合照留念,本次表演正式结束。
本期责编:苗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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